健康协议是一项具有法国特色的地区性健康政策,它的存在保障了为各个大区(法国大陆在2015年一共有22大区,加上海外地区一共有27大区)的健康计划的实施,以及对公民健康的保障和负责。

1.法律
• 公共健康法典第1434条第17条规定法国各个大区的直属卫生机构(Agence régionale de santé )实行关于推动健康活动,预防,治疗以及药物的健康协议。

• 2009年7月11日的2008-879关于健康以及患者的法案中有关治疗质量和治疗公平的相关规定。

2.定义

健康协议是一项大区性的健康计划

1)灵活的,模块化的工具,使得大区性的健康政策可以和属下各个社区之间相关联。

各个大区的直属卫生机构确保实施点落实大区性的政策。要做到这一点,大区性的健康政策需要和大区下各个城市和地区进行合作,从而提高健康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

2)灵活的组成
• 协议的签署是由大区中各个城市(地区)和此大区的直属卫生机构之间签订;
• 市长(地区长官),国家机构以及其他健康组织都可以参与到此项协议中。

3)参与性的计划

•共同的目标和策略;

• 一个遵从本地需求的多年计划;

• 一项关于众多联合成果的实施和评估检测的追踪;

对于各个大区的直属卫生机构,应该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 大区卫生政策要联系到下级地市的卫生政策;

• 集中资源,满足当地卫生需求。


3.健康协议的目标概略

• 提高现有活动;

• 具有灵活性和适应性,满足当地的最近需求;

• 优先领域是提高健康水平,心理健康以及人人享受健康的权力。

  在实际运用中,一个城市的健康协议要首先符合大区的直属卫生机构的政治自愿性以及其城市或者地区的政治自愿性。健康协议需要可以满足当地政治需求。在策划健康协议前,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地区需要做好关于人口结构,疾病,健康分析等研究。


参考:

http://www.legifrance.gouv.fr/affichTexte.do?cidTexte=JORFTEXT000020879475&categorieLien=id

http://prs.sante-iledefrance.fr/le-projet/

http://ars.nordpasdecalais.sante.fr/Le-PRS-pour-qui-pourquoi.130199.0.html

http://www.ars.iledefrance.sante.fr/Contrats-Locaux-de-Sante-CLS.1164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