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参加“三峡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国际研讨会的欧洲50集团主席、法国前财政部长Edmond Alphandery说到,三峡区域有条件打造一个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群。因为三峡地处于长江中游,环境资源丰富,同时世界最大水电站-三峡大坝的使用使得这一地区可以依赖水电进行工业建设以及城市发展。同时在三峡城市群中,应设立低碳税,对造成环境污染以及过度依赖矿石燃料的企业征收税务。这样做的结果并不是为了增加政府收入,而是使得整个地区可以达到一个经济绿增长,同时对于想进入该地区的企业,也必须考虑环境污染的代价从而促进企业的产业结构改良。碳税这一政策也是本年年底即将召开的2015 巴黎气候大会的一项议题。(巴黎气候大会预计于2015年11月30至12月11日期间召开,全球将进行新的气候公约的签订。到时候,京都协议将会成为过去时。)

目前,中国有针对污染进行的征收费用以及征税的法律,如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中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

但是针对碳税,还是处在一个研究以及假设的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当下中国处在一个敏感的经济转型期,随着大量原本在中国的制造业工厂外迁至东南亚,股市震荡频繁,房地产危机潜伏以及一系列不稳定经济因素,导致中国在实行以牺牲经济发展的政策的时候处于保守态度。

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11日发布的《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5)》称,短期来看,征收不同税率的碳税和能源税会引起生产成本上升,进而带来GDP的下降,但这两种税收政策对GDP的损失不会超过0.8%,属于可承受的水平。虽说中国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中以及强调了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中国政府依旧需要考虑是否需要牺牲接近GDP的1%的代价去应对全球环境危机。

参考:
http://www.tanpaifang.com/tanshui/2014/1114/40110.html
https://www.chinadialogue.net/article/show/single/ch/4742-China-s-carbon-tax-is-very-real